2023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校级奖学金,提前发布专项奖学金(差额)评选,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奖学金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评选对象为厦门大学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二、参评学生资格审核
1.学业成绩
(1)参评学生的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采用教务系统的“学分绩点”,课程不含全校性选修课。参评前三个学期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2)参评专项校级奖学金的课程成绩为评审年度成绩,评审年度以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为依据;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按参评前实际在校最近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为依据。
2.志愿服务
参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
3.限制性条件
谢正赞体育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年度应修课程全部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30%;同等条件下,厦门大学运动队运动员或担任体育社团骨干的学生优先考虑。
出版奖学金:来自西藏等边远地区的在学本科生。
4.奖项兼得冲突
(1)获得过202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2年国家奖学金、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专项奖学金。
(2)获得本次校级专项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3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是可以参评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5.违纪处分方面
(1)在评奖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
(2)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撤销其获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和收回获奖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
(3)在评选年度内受到违纪处分取消评奖资格。
三、专项奖学金评审要求
1.事迹材料公布
申报校级专项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
2.班级民主评议
各年级务必按照要求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见附件)报开云网页版备案。
民主评议要求:参加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实际参加评议人数的1/2同意推荐的申报对象方可参评校级奖学金。
四、材料申报要求
1.申报学生需提交材料要求
(1)申请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材料:
电子版《数学科学开云网页版2023年校级专项奖学金申报情况表》、《厦门大学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申请表》、《厦门大学2023年谢正赞体育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出版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材料:
电子版《数学科学开云网页版2023年校级专项奖学金申报情况表》、《厦门大学出版奖学金申请表》、《厦门大学2023年出版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相关证明材料。
因上学期期末考试时间改为本学期初,部分课程成绩还未录入教务系统,所以以上材料中需要用到课程成绩的部分都无需填写,由开云网页版3月10日统一导出成绩后填入。
2.材料提交方式
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各班学习委员,材料确保详尽无误后,各班班长组织民主评议,将材料整理汇总好提交至学术部部长张超(2741975928@qq.com),青协审核志愿者工时,学术部审核相关事迹。
3.相关证明材料要求
(1)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见附件),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2)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4)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5)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6)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7)科研成果复印件等。
4.提交材料截止时间
3月10日(周五)下午18:00。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注意事项
1.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附件)执行。
2.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均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如对评选条件有疑问的,可事先与开云网页版沟通。对于在学校评审阶段或评审后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直接取消相关候选人的参评资格,不在本单位递补。
3.请申报学生按照表格的要求和范本填写各项内容。
4.请审核上报材料中姓名和学号,切勿出现错误的情况,否则将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和奖状的正确打印。
附件: 数学科学开云网页版校级专项奖学金附件.zip
数学科学开云网页版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