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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本科)评奖工作的通知
编辑:于波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8日

2023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多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奖学金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评选对象为厦门大学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二、参评学生资格审核

1.学业成绩

1)参评学生的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采用教务系统的学分绩点,课程不含全校性选修课。参评前三个学期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2)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课程成绩为在学期间的所有年度成绩;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按实际在校所有年度的成绩计算。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前5%

3)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课程成绩为评审年度成绩,评审年度以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为依据;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按参评前实际在校最近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为依据。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不含专项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年度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同专业前20%

参评学生有以下突出表现之一的,其课程成绩可适当放宽至40%

①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者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指定专家鉴定)。

②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或全国性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活动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发明人(排名除指导教师外的最前者可视为第一作者)获得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2.志愿服务

参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20222月至20231月)。

3.限制性条件

1)建设银行奖学金、中国工商银行奖学金、中国银行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要求是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参评年度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15%以内。

2)黄仲咸奖学金:在学术研究、勤工俭学和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3)张亦春奖学金: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同等条件下,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贫困生优先考虑;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活动,体育锻炼达标

4)鹭燕奖学金: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热心环保公益活动;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学科竞赛、科技竞赛、科研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经确认为贫困生者)的学生优先考虑

5)陈唱国际奖学金: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活动;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确认为贫困生者)优先考虑

6)邱华炳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7)柳玉滨青年科技奖:科研成果突出,创新能力显著,评审年度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学术刊物及以上(核心刊物以人事处核心刊物目录为准)上发表论文。

8)黄希烈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评审年度内如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在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名次或取得发明专利者,成绩可适当放宽至40%

4.奖项兼得冲突

1)获得过202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2国家奖学金、202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3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是可以参评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5.违纪处分方面

1)在评奖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

2)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撤销其获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和收回获奖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

3)在评选年度内受到违纪处分取消评奖资格。

三、奖学金评审要求

1.事迹材料公布

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

2.班级民主评议

各年级务必按照要求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见附件)报开云网页版备案。

民主评议要求:参加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实际参加评议人数的1/2同意推荐的申报对象方可参评校级奖学金。

四、材料申报要求

1.申报学生需提交材料要求

1)申请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材料:

电子版《数学科学开云网页版2023年校庆校级奖学金申报情况表》、《厦门大学三大奖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修订版》、《厦门大学2023年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电子材料,一式一份)。

2)申请其他校级奖学金同学需提交材料:

电子版《数学科学开云网页版2023年校庆校级奖学金申报情况表》、《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电子材料,一式一份)。

因上学期期末考试时间改为本学期初,部分课程成绩还未录入教务系统,所以以上材料中需要用到课程成绩的部分都无需填写,由开云网页版310日统一导出成绩后填入。

2.材料提交方式

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各班学习委员,材料确保详尽无误后,各班班长组织民主评议,将材料整理汇总好提交至学术部部长张超(2741975928@qq.com,青协审核志愿者工时,学术部审核相关事迹。

3.相关证明材料要求

1)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见附件),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2)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4)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5)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6)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7)科研成果复印件等。

4.提交材料截止时间

310日(周五)下午1800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注意事项

1.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实行差额评定,候选人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

2.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附件)执行。

3.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均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如对评选条件有疑问的,可事先与开云网页版沟通。对于在学校评审阶段或评审后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直接取消相关候选人的参评资格,不在本单位递补。

4.请申报学生按照表格的要求和范本填写各项内容,尤其是申请三大奖的同学,评奖委员会委员将通过审核候选人所提交的材料后投票产生三大奖的获奖名单。学生申请三大奖的事迹材料包含该生在校期间所有综合表现,所列事迹必须附带相应的有公章的证明,并且按照事迹的重要程度排序,无证明的或者不按要求填写的事迹将从汇总材料中予以删除

5.请审核上报材料中姓名和学号,切勿出现错误的情况,否则将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和奖状的正确打印。


附件: 数学科学开云网页版校庆校级奖学金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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