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关于2008年度学生保险服务相关事项的通知
厦门大学各位同学:
经过近一个月的整理和核对,2008年度厦大学生团体保险的承保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就本年度学生保险服务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0月15日起,已确认扣缴完保险费的同学的学生保险理赔凭证,我公司将陆续发放,预计在10月21日前将发放完毕。
部分已签字确认自愿投保的同学,因银行卡余额不足、银行卡圈存关系不正确等原因,造成保险费未成功缴纳,因此其保险理赔凭证将暂不发放。
二、已签字确认自愿投保但未成功缴纳保险费的同学、个人刚决定购买本年度学生保险的同学,可于10月30日前每周四下午至泰康服务中心办理现金投保、缴费手续,缴交完现金后可现场领取保险理赔凭证。
三、我公司所提供的学生保险实时理赔系统目前已在厦大医院本部运作,凭证下发后,10月21日起,所有被保险同学至本部厦大医院进行门诊治疗的,须持保险理赔凭证与厦大医院公医证进行挂号和缴费,缴费时,其可理赔、报销的费用将被全额记账,个人仅需现金支付剩余部分。无公医证的,研究生证或有照片的一卡通亦可。
四、由于漳州校区医院正在进行漳州地区医保系统的对接、升级和调整,漳州校区即时理赔系统暂未开放。
本科一、二年级的同学在漳州校区医院治疗的,须全额支付治疗费用,漳州校区医院会在其挂号时加盖学生保险的章作为标记。这部分同学可每周四至泰康厦大漳州校区的服务中心办理门诊理赔手续,门诊理赔款将统一支付至一卡通账户。
预计漳州校区医院在11月能完成医保系统的对接、升级,届时,漳州校区学生保险即时理赔系统将投入使用,在漳州校区医院进行治疗、办理理赔、报销手续的流程方与本部一致。漳州校区学生保险即时理赔系统上线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开学时已签字投保并成功缴费的同学在9月17日至10月21日之间发生的门诊费用,在保险理赔凭证下发后,凭公医证(或研究生证、有照片的一卡通)、保险理赔凭证复印件和相应的门诊费用发票,至泰康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报销手续。10月21日后在本部厦大医院进行门诊治疗的,系统将直接办理理赔手续,学生个人不需要再至服务中心办理。
已签字投保但未成功缴费的同学以现金补缴保费后,可享受同样待遇。
个人刚决定投保且现金缴纳保费的,其领到保险凭证前所发生的治疗费用,我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被保险学生住院治疗费用、获得许可的转院门诊治疗费用,可于每周四下午至泰康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报销手续。
七、泰康人寿服务中心办公时间、地点、联系人分别如下:
办公时间:每周四下午2:30~5:30,节假日顺延。
漳州校区:厦大漳州校区学生会(北区超市旁)
联系人:陈 彬 联系电话:0596-6288988、013799291694
本 部:学生活动中心(三家村、自钦楼)一楼
联系人:刘国跃 联系电话:0592- 、13950000337
特此通知!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理赔流程及所需材料:
门诊理赔:
1、 10月21日后在厦大医院门诊治疗的,其门诊治疗费用在缴费时已理赔完毕,不需要再到泰康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手续。
2、 获厦大医院许可至其他医院进行的门诊治疗,9月17日至10月20日在厦大医院进行的门诊治疗及漳州校区学生保险实时理赔系统上线前的漳州校区门诊治疗,须周四下午至泰康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报销手续。
3、 门诊理赔所需材料为:公医证(或研究生证、有照片的一卡通)与保险理赔凭证复印件,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在厦大医院以外治疗的,须提供门诊病历和《厦大医院转诊就医申请表》原件或复印件。
4、 至服务中心办理的门诊理赔,理赔款统一支付至一卡通账户。
住院理赔:
1、 住院理赔均须每周四下午至泰康服务中心办理,节假日顺延。
2、 住院理赔款统一转账至被保险学生银行卡账户。
3、 住院理赔所需材料为:学生证与保险理赔凭证复印件,身份证与银行卡复印件,住院发票原件,住院病历(须至医院复印),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总清单,相关的检查报告;在其他医院治疗的,须提供《厦大医院转诊就医申请表》原件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