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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将评选08-09学年秋季学期专项生活困难补助和“周詠棠助贷学基金”、“励志助学金”、“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潘维廉助学金”、“厦门市慈善总会川宇慈善资金助学金”、“77/78级校友助学金”和“萧铮助学金”等7项社会助学金,请各单位根据各项目的评选条件进行评定。现将各项目评定工作的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助学金资助名额、资助金额及资助对象
(一) 周詠棠助贷学基金
我校台湾校友周詠棠先生向我校捐资设立“周詠棠助贷学基金”。该助学金每年拨款30万人民币,资助我校10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000元人民币。
本科生申请条件:
1、申请者为我校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港澳台、留学生除外);
2、家庭贫困、本人生活困难,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3、申请者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指二年级以上学生),品行端正。
研究生申请条件:
1、申请者为二年级以上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2、申请者家庭贫困、本人生活困难。
3、申请者上一学年成绩优良,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优先考虑。
(二)励志助学金
由深圳某企业捐资设立的“励志助学金”每年拨款10万元人民币,资助4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每人每年2500元人民币。
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为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港澳台、留学生除外);
2、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3、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指二年级以上学生),品行端正。
(三)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
兴业银行捐款40万元人民币资助我校10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每人每年4000元人民币。
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为我校正式注册二年级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港澳台、留学生除外);
2、遵纪守法,乐于助人,品行端正;
3、申请者家庭贫困、本人生活困难,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4、学习勤奋,品学兼优;
(四)潘维廉助学金
潘维廉助学金是由我校外籍教授潘维廉先生设立的。该助学金每年资助我校5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每人每年2000元人民币。
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为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港澳台、留学生除外);
2、申请者须来自我国西部省区市(包括西藏、广西、云南、四川、重庆、贵州、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
3、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4、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指二年级以上学生),品行端正。
(五)厦门市慈善总会川宇慈善资金助学金
厦门市川宇有限公司在厦门市慈善总会捐资设立“厦门市慈善总会川宇慈善资金助学金”,每年资助我校2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每人每年1500元人民币。
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为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港澳台、留学生除外);
2、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3、申请者上一学年成绩合格,品行端正。
(六)77/78级校友助学金
我校77/78级校友捐资设立“77/78级校友助学金”,每年资助我校2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每人每年4000元人民币。
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为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港澳台、留学生除外);
2、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3、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指二年级以上学生),品行端正。
(七)萧铮助学金
我校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兼职教授萧政教授捐资设立“萧铮助学金”,每年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名,其中3个名额分配给本科生,1个名额分配给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资助人民币5000元,原则上本科生资助四年、研究生资助三年。
申请条件:
1、申请者为在校一年级本科新生(港澳台留学生除外)或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硕博连读研究生;
2、申请者家庭贫困,本人生活困难,本科生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3、在申请年度未获得国家、学校、企业或个人提供的其它助学金。
备注:以上受助年度时间均指2008年9月至2009年7月
二、 各项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1.2008年度周詠棠助贷学基金名额分配表.xls
2.2008年度“励志助学金”开云网页版名额分配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3.2008年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4.2008年潘维廉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5.2008年川宇慈善资金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6.2008年77、78级校友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7.2008年萧铮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三、 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本学年专项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有所改变。学校根据该补助的学期预算按开云网页版划分额度,每学期评定一次。资助档次为一等1500元/人、学期,二等1000元/人、学期,三等500元/人、学期。各开云网页版根据实际情况,在下达的额度范围内自行确定各档次名额。
四、 助学金评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登录xszz网站申请(专项困难补助除外),凭学号登录,初始密码为123456。同时下载申请表格《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受助学生请填写《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二),一式两份)填写提交各开云网页版、研究院。申请截止日期为11月11日。
各开云网页版、研究院学生工作组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审查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在校表现和学习成绩后确定候选人,同时登录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审核,并将评选结果在开云网页版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请于11月20日前将各个资助项目的评定结果统一制作《厦门大学学生资助情况汇总表》(附件三)打印并加盖开云网页版公章连同学生的申请表格报送学生处管理科。(专项生活困难补助请单独制表)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还需填写《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受助学生花名册》,一式两份(附件四)。
附件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2006年10月26日).xls
附件二、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三、资助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四、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受助学生花名册.doc
学生工作处
2008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