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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厦门大学《关于2011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编辑:陈向柳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6日

关于2011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2011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等各项工作,现将毕业生离校手续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离校手续的办理办法
    1.今年学校将继续使用学生离校管理系统,该系统集成在厦门大学信息门户网站(http://i.xmu.edu.cn)上,毕业生和经授权的各单位工作人员可凭学号和工号访问该系统(具体办理部门及事项详见“附件”)。
   2.各院应及时通知仍未办理完离校手续的毕业生抓紧时间办理,并将其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到证分类出来,另行保管发放。学生处不再向各院通知未办理离校手续的学生名单。
    二、各单位审核流程
    各院是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最后审核单位。只有办理完所有相关离校手续,方可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具体流程如下:
    1.各院登录离校系统,核实毕业生离校手续是否已全部办理完成。
    2.毕业生持学生证到各院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其学生证由各院加盖核销章,不再收回。
    3.各单位应指定一位负责人指导协调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若因工作失误造成毕业生未办齐离校手续就领证离校的,责任人要承担追回欠交款物的责任,若无法追回,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有关职能部门将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四、其他事项
    1.户口迁移。厦门大学派出所将于6月13日—7月10日统一为2011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届时各院分管毕业生户口的老师将根据报到证的复印件及分配方案分类办理。具体事项详见厦大派出所发布的《关于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规定的通知》。
    2.党组织关系转移。各院于毕业生离校前,将需转移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名单上报组织部,组织部根据名单将毕业生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往接收单位。具体事项详见组织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及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2011)厦大委组17号)。
    3.团组织关系转移。毕业生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各院团委自行开具。
    4.校园卡卡务事项。毕业生离校后,校园卡将自动转为校友卡,保留消费功能。具体事项详见《关于2011届毕业生校园卡卡务事项的说明》(http://i.xmu.edu.cn)。
    附件:离校手续的办理部门及事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