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2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嘉庚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30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我院校级奖学金名额如下:
本科生名额:
嘉庚、本栋、亚南三大奖1个;电信奖学金1个;建行奖学金2个;工行奖学金1个;中行奖学金2个;杨容容奖学金1个;立方奖学金1个;东阿阿胶奖学金1个;象屿奖学金1个;吉比特奖学金4个。
研究生名额:
嘉庚、本栋、亚南三大奖2个(硕博均可);建行奖学金1个(硕士);中行奖学金1个(博士);众和奖学金1个(博士);鑫展望奖学金1个(博士);吴宣恭奖学金1个(博士)。
二、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1.严格按照校级奖学金的评审程序推荐获奖名单,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开云网页版备案;
2.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情况确定各项奖学金的具体推荐名单,推荐名单须在本单位网站和公告栏公示3天。
(二)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附件,所有申请表、汇总表和备案表等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三)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3月7日(周三)下午17:00之前。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执行。
2.研究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大研〔2011〕29号)执行。
3.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其中,第六条海外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参照厦大研〔2011〕29号文件执行;第十一条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申报和评审程序参照厦大学〔2011〕42号文件执行。
4.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见附件)。2012年2月新制订或修订的奖学金评审办法,请见附件。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均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