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中央政府出资设立了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13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275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644名。为做好评奖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标准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名额分配:
2013年 |
2010级 |
2011级 |
2012级 |
总名额 |
国奖 |
2 |
3 |
2 |
7 |
国励 |
6 |
5 |
5 |
16 |
二、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和全校性选修课)全部合格;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
2.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其学业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至30%。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发明专利,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争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四、评审程序
(一)学校发布评奖通知,开云网页版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
(二)申报学生的事迹材料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
(三)各开云网页版组成评奖委员会可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等额评审确定推荐获奖名单。评审结果要面向本开云网页版全体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四)各开云网页版将获奖名单和相关评审材料提交学生工作处;
(五)学生工作处复审,并将建议名单上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六)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评审材料,拟定推荐获奖学生名单;
(七)全校推荐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领导批准,上报教育部;
(八)教育部确定获奖名单后,发放奖学金。
申请程序:
申请学生提交材料截止时间 2013年10月8日17:00时,截止时间未按时提交材料视作放弃。
申请同学所需提交材料:
纸质版材料(请大家按照附件的(规范使用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要求填写,正反面打印,表格为一页;填好后打印,签字处手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3)学习成绩登记表(不含第二学位课程成绩,一式一份,需经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开云网页版公章。申请同学可以不打印,由学术部找教秘统一打印)。
(4)过去一学年所取得各类证书及荣誉称号复印件。务必将过去一学年(2012年9月—2013年9月)的表现写清楚,开云网页版将根据证书汇总申请人的信息。
电子版材料(注意表格数字的格式,为文本格式):
(1)2012-2013学年度开云网页版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2012-2013学年度开云网页版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国奖、国励综合情况表 (这个表非常重要!)
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各班学习委员。学习委员于10月8日晚将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整理完整交到学术部部长刘琳涵处汇总。刘琳涵于10月8日晚发送电子版材料给辅导员;9日上午将所有纸质版材料整理交至辅导员处。
刘琳涵:15606906291 1028624368@qq.com
10级
应数1班:陈元 18760362363 939815388@qq.com
应数2班:蔡庆淞 15659269559 729877171@qq.com
计算班:潘紧珠 18760363701 1510350117@qq.com
11级
应数1班:钟齐先 13306018896 596134083@qq.com
应数2班:许灵达 18959208022 836330175@qq.com
计算班:吴佳颖 15659453881 931776878@qq.com
12级
基地班 王钟雅 15659283809 244202049@qq.com
非基地班 殷姗姗 15659985018 1459490324@qq.com
学生事迹向全班同学公布时间:2012年10月8日
开云网页版审核申请同学材料及资格的时间:2012年10月9日
班级民主评议时间:10月9日
开云网页版奖学金评奖委员会评审会议时间:2013年10月10日(拟定推荐获奖学生名单)
向本开云网页版全体师生公示时间:2012年10月10日—10月15日(5个工作日)
申请同学在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获奖学生在10月13日登录厦门大学“学工系统”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国家奖学金系统、国家励志奖学金系统申报流程)
学生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届时关注学生处网站。
五、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各开云网页版必须严格按照评审程序推荐获奖名单,申报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开云网页版备案。
报送材料的要求: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采用网上申报的模式。各开云网页版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即组织推荐获奖学生登录厦门大学“学工系统”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各开云网页版应严格按照规范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从学工系统下载,正反面打印,表格为一页;
请申请同学仔细审核上报材料中学生的姓名、学号和身份证号码,切勿出现错误的情况,否则将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和奖状的正确制作。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三)以上同一学年的概念均指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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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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