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季的临近,气温逐渐升高,参加游泳运动的学生越来越多。我校面朝大海,校园内都分布着较多的景观湖、水库和其他水道,形成了安全隐患,现就严禁学生下海游泳的问题再次重申如下:
一、严禁学生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时间到江、河、湖、水库等游泳,特别是严禁到缺乏安全设施、偏僻的地方游泳。凡无视学校规定者,所造成后果皆由学生本人负责。
二、学生违反学校规定到校内外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属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厦门大学学生手册》予以严肃处理。
三、若发现同学有去游泳的动向或正在游泳,知情者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并予以劝阻。知情不报者,将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照相关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希望广大同学要吸取以往一些游泳事故的教训,互相监督、提醒,珍惜生命,杜绝溺水事故发生。为确保安全,请同学们到学校游泳馆游泳。